云南衡水实验中学滇池校区
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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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部、处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安排
(一)初一、初二学生4月2日至4月4日放假,共三天。
具体安排:初一学生4月1日16:00离校,4月4日19:00返校;
初二学生4月1日16:30离校,4月4日18:30返校;
(二)高三艺术班师生4月3日17:40离校,4月4日18:30返校。
(三)级部教师及行政教辅人员4月2日至4月4日放假,共三天。
具体安排:4月1日17:00离校,4月4日18:00返校。
二、注意事项
1.各级部要做好学生离校、返校与假期间安全教育工作,给学生安排好适量的假期作业;
2.各级部、班主任请通知家长认真阅读《2016年清明节致家长的一封信》;
3.各部门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做好放假期间防火、防盗、交通等安全保障工作;
4.康苑和学生食堂安排好相关工作,保证师生正常用餐;
5.请后勤服务公司,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巡逻,确保校园安全。
值班时间
| 带班领导
| 值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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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
| 郭浩宇(13354611675)
| 王丙元(1563097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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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
| 王丙元(1563097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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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
| 张韶文(1588707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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