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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的云南衡水实验中学”美术作品征集稿通知

“我心中的云南衡水实验中学”美术作品征集稿通知


为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引导学生向真、向善、向美,提高生活情趣,塑造健全人格,全面和谐地发展,丰富校园生活,加强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文化艺术教育氛围,充分展示我校学生的素质和风采。学校特举办云南衡水实验中学第一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师生美术作品展,现将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题目自拟,要求健康、积极向上,构思新颖,能反映自己的生活和想法,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二、活动的意义

此次美术作品展活动,达到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开阔学生视野的作用,使学生从中认识了绘画艺术的重要性,陶冶了学生身心,提高了学生的审美水平,激发了学生的创造力,使学生养成全面观察、大胆耐心的绘画习惯。

三、活动对象

全校师生(学生每人至少一件作品)

四、参赛作品内容

绘画、书法、剪纸、篆刻、摄影

五、征集作品要求

1、绘画作品要求

(1)画种类别(不限)例:国画、水彩、水粉、素描、版画、卡通画、漫画、蜡笔画、装饰画等

(2)尺寸要求:国画不得超过四尺三开;水彩、水粉、素描、版画、卡通画、漫画、蜡笔画、装饰画尺寸均可在38×38cm或36.5×48.5cm.

2、毛笔、硬笔书法要求

(1)内容自拟,可以是古诗词。 (2) 书写字体不限,字数不限。 (3) 尺寸为宣纸四尺三开,硬笔为硬笔练习纸A4纸大小。

3、剪纸创作要求

(1)内容自拟。 (2)规格统一为35×35cm; 38×38cm或36.5×48.5cm. (3)

4、篆刻要求

(1)印文自拟,注明释文。 (2)每人不少于两方。

5、摄影要求

(1)使用数码相机,图片采用JPG格式,大小一般在300–500万像数; (2)每人选送的作品件数不计; (3)作品需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为姓名、性别、年级,作品名为标题,可附构思说明的电子稿;、

六、作品送交时间、地点

(1)参赛作品初中部须在2015年8月29日参加学校入学考试时自带,高中部9月6日入学时自带,交至学校办公室,也可在8月25日至8月29日前邮寄至云南衡水实验中学呈贡校区,并请附作者姓名、年级、作品名称、联系电话。(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8:00)

(2)作品的背面右下角用铅笔等标注年级、姓名、作品名称。

七、奖项设置

同一个人的作品可以同时获奖,评分标准:创意50%,技法50%。比赛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参赛作品的艺术创意和主题表现力作为主要的评审标准,按参赛作品种类进行奖项设置

奖励办法:根据参展作品数量,评出10%的作品为一等奖,20%的作品为二等奖,30%的作品为三等奖;40%的作品为优秀奖。并颁发奖品与奖状。

八、注意事项

(1)作者对其提交的作品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应具真实性。

(2)作品均由校方展览保存至下次新作品展出后退回。

(3)应征作品须在2015年8月29日参加学校入学考试时自带交齐,交至学校办公室,也可在8月29日前邮寄至云南衡水实验中学呈贡校区。

邮寄地址: 景明北路云南衡水实验中学

交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姚老师15025191716、

汪老师 18223295984

主办单位:云南衡水实验中学

时间:2015年8月20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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