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走进长实中 - 公告通知 - 正文

最新新闻

关于学校全面禁烟的通知

关于学校全面禁烟的通知


各级部、处室、食堂、各施工单位:

为了展现我校师生良好的精神面貌,创造文明、洁净、优美的校园环境,远离烟草,珍爱生命,共建无烟校园,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学校实行全面禁烟。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烟区域

校园内任何场所。

二、适用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含临聘人员)、在校学生、外来人员。

三、禁烟规定

1.全体教职工(含临聘人员)不得在会议室、办公室、走廊、教室等校内任何场所吸烟,不流动吸烟,不给他人递烟,不接受他人敬烟。学校内不设置吸烟区,不摆放烟具。

2.全体学生严禁吸烟,自觉远离烟草,争做文明学生。

3.校外来访者进入校园不得吸烟,如在校园内吸烟,被访者有义务进行劝阻。

四、有关措施

1.加强监管。明确校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及全体班主任的工作职责,加强禁烟日常动态监管,日常巡查由每天值班领导及值班人员负责。

2.设置标识。在校门口显眼处设立“无烟校园”或禁烟标志,在会议室、办公室等校内场所张贴禁烟标识或摆放禁烟标牌。

3.实施奖惩。建立相应的制度,对在禁烟工作中有优异表现的或违反规定吸烟的个人或单位给予相应的奖惩,对违反的人员实行罚款,金额为200元/次,实行连坐制度,凡是与此相关人员罚款金额为100元/次,以此类推,对屡教不改的人员进行重罚并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附:禁烟区责任人

教学楼一楼:任红洁

教学楼二楼:王丙元

教学楼三楼:张卓然

求真馆:刘怀刚

食 堂:李霖风

校 园:张金波 杨劼

宿舍区:各楼宿管老师

云南衡水实验中学

2015年3月23日

关闭

  • 云南长水实验中学
    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

  • 云南长水实验中学
    高考补习部

版权所属  云南长水实验中学   滇ICP备20000738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