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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雪飞:《勿为小恶》教学反思

《勿为小恶》教学反思


云南衡水实验中学首届教师基本功竞赛告一段落了,回顾整个参赛历程:设计(备课)、实施(试讲)、反思(评课)、修改课件,再实施、反思、修改,疲惫感不时袭上身来,但是收获的感动与成长给了我更多的激励。

一次经历,一次成长;一次反思,一次收获。

一、备课

在备课之前,我认真研究了课本内容、教学大纲和新课标准,确定了教学的目标与重难点。在充分了解公开课的要求后,我按照课程要求,多方搜集相关资料,并借鉴了其他老师的优秀课件,再结合我对课程内容的理解以及我们学生的实际情况,终于把《8.1勿为小恶》的第一课时备好了。为了充分理解这节课的全部内容,在备好第一课时后,我又着手准备第二课时的备课。在第二课时的备课过程中,我发现第一课时在某些细节方面处理得不是很好,于是在备完第二课时后,又修改了第一课时的课件,使两个课时既前后相接,又能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二、磨课

为了让我们几位参赛老师拿出自己的最高水平,执行校长张建平和年级主任周齐老师认真听了我们几位老师的试讲,并从课程的内容、重难点的突破、案例的讲解等多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我们年级其他学科的老师在听课后,也给予了相当好的建议。在多位老师的不断帮助和建议下,我们几位参赛老师收获颇多。在试讲的过程中,也是一次比一次进步。有活力、有思考、有互动、有收获的一堂课才能称之为合格的有效课。

三、上课

七年级学生对法律知识了解不深,尚不能正确判断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哪些不良行为属于违法,也不能正确区分一般违法与犯罪,很多学生抱有“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没有什么关系”的错误想法。因此,我在课堂上开展的一系列活动,都是使学生了解最基本的法律知识,让学生懂得什么是违法行为,能够区分一般违法与犯罪,从而明确“勿以恶小而为之”,真正做到“我不违法”。本课以案例讨论的教学形式,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兴趣。在案例与知识点的讨论和学习中,穿插师生、生生活动,教学步骤清晰明了,课堂气氛比较活跃。在激发鼓励学生提出不同意见时,做的还不够,需要让学生多在思维的碰撞中辩清知识。总体而言,本节课体现了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主导作用,基本实现了教学目标,达到了学生自我教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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